近年来,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,中国拥有日益增长的经济权力资源。获取经济权力资源后,如何有效地运用经济权力,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。从经济权力的一般运用方式来看,经济权力可以分为吸引性经济权力和强制性经济权力。相对于强制性经济权力,吸引性经济权力在相互依赖的时代表现出更多的优势,它运用方式多样且效果显著。对于中国而言,吸引性经济权力更符合中国和平、合作的外交理念。所以,本书的核心研究问题就是,中国如何在外交中运用吸引性经济权力。
1著作简介
在相互依赖的条件下,经济议题的地位上升,军事议题的地位下降。通过经济力量谋求权力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。并且与其他权力手段相比,经济权力有其特殊的作用方式。特别是吸引性经济权力,它通过粘性力量发挥作用。本书通过中国运用经济权力的实践,提出了“吸引性经济权力”的概念,并将分析其作用机制和运用方式。
本书以中国的外交实践为经验材料,归纳出吸引性经济权力的运用方式及特点。本书把吸引性经济权力的运用方式分为四种,即结构型经济激励、扩散型经济激励、指向型经济激励和施压型经济激励。这四种运用方式各具特色:例如结构型经济激励的特殊性在于,它是一种静态的激励方式,即只要双方存在相互依赖关系,就能自然而然地发挥结构型经济激励的作用;扩散型经济激励的特点一方面在于它的作用方式是一对多,另一方面在于它没有明确要改变他国政策行为的目的,而在于通过利益给予发展伙伴关系;指向型经济激励与扩散型经济激励是相对的,它的作用方式是一对一,作用目的是为了明确地改变他国的政策行为,因此更具有针对性;施压型经济激励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通过利益给予,而是通过搁置允诺的利益的方式,迫使对方改变其政策行为。当然,施压并非制裁,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,一来施压只是暂时搁置,允诺而非已经给予的利益,而制裁则是剥夺已经给予的利益;二来施压型经济激励在对方政策行为改变之后仍会继续给予,仍然以激励为最终目的。总体来看,吸引性经济权力的四种作用方式相辅相成,共同作用构成一个整体。本书在结论部分还总结了吸引性经济权力的特点,探讨了吸引性经济权力的相关问题,如经济实力如何转化为经济权力、经济吸引与经济制裁的关系、“一带一路”与吸引性经济权力之间的关系等。本书认为,当面对国家间日常性的小摩擦、小冲突时,适时适度地使用反制和施压便能有效地化解矛盾;而当国家核心利益遭受侵害时,则有必要使用经济制裁甚至是军事手段。而在国家间的正常交往中,吸引性经济权力则是中国外交工具中更常用的选择。并且长远来看,在日益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交往中,恰当巧妙地运用吸引性经济权力,能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、展现大国形象、发展友好关系。
2作者简介
常璐璐,1987年生,河南平顶山人,201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现为嘉兴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关系理论、中国外交。在《世界经济与政治》《外交评论》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;论文曾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二等奖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三等奖。